启东市行政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位于行政中心后勤楼,包括食堂操作间、机关干部餐厅、宴会包厢共五层。机关干部餐厅配有720人左右就餐桌椅,其中一层配有300人左右就餐桌椅,二层配有420人左右就餐桌椅;三、四两层设13个单间包厢和一个宴会大厅,宴会大厅最多可容纳16桌或自助餐形式服务(如需),均配有桌椅。委托管理内容包括以下主要工作任务:
1.根据委托管理服务范围、内容和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派驻各类清白且具备相关资质能力的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平均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男≤62周岁,女≤60周岁),所有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
2.成交供应商负责人员的招录、用工管理和劳资关系管理,成交供应商派驻的所有人员与采购人均不存在劳务关系,成交供应商招录的工作人员须符合《劳动法》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并对其用工行为承担责任与风险。
3.所有派驻人员的报酬、福利、保险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工作期间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因成交供应商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的任何后果与采购人无关,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可在未支付的成交价款中扣除。
4.成交供应商在入驻前,须将所有派驻人员的岗位分工、相关从业简历、劳动(或劳务)合同、社会保险等相关原件的复印件报采购人备案,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同意。经营期间若有人员变动,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交采购人备案并经允许后方可派驻。
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学习制度、卫生制度、安全生产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仓储制度、餐具消毒制度、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
2.成交供应商应确保用餐单位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积极做好菜品质量的控制和成本核算,努力开发新品菜肴,每月推出两个及以上的新品菜肴。机关干部餐厅服务要确保早餐品种不少于10种;午餐采用智能化供餐,中餐菜肴品种每天不少于4大荤4小荤4素1汤bifa·必发全站,另外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面食等特色服务。每天根据库存情况和第二天菜谱,拟好采购清单报采购人审核。每周四前编制好下周菜谱,菜品合理,不超过采购人规定的标准,快餐菜谱两周内不得重复。
3.成交供应商须根据包厢预订通知,提前做好菜谱安排,及时提供餐饮服务,对消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做好工作记录bifa·必发app,每周报送采购人查阅。
4.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做好原料的质量验收工作,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入食堂。认真做好原料进货验收登记台账,定期检查食堂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因成交供应商责任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相关人员救治费用、损失及索赔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最终赔偿责任。
5.委托管理期间,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卫生间、厨房设备及餐桌、餐椅、餐具等所有物品的管理,并负责对采购人配备的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安全合理使用、妥善管理和维护保养。在未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作任何改造和变动,如有损坏、遗失,须负责修复赔偿,否则,履约保证金视为违约金由采购人按实扣除。食堂所需的厨房设备、餐具等必需品由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申请,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添置。
6.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安全生产、卫生管理的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台帐记录。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灭火操作技能培训,切实做好水、电、气等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生产生活垃圾必须依规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做好除“四害”工作,杜绝各类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经营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操作、食品卫生和安全等问题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按实赔偿。
7.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相关食堂所需的任何证照,采购人可予以配合,如因证照不全导致的任何损失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服务区域和工作场所(包括食堂内和食堂门口货物进口及泔水出口处)必须随时保持安全、卫生、整洁。
10.成交供应商派驻的所有员工须持《健康证》上岗。工作人员上下班及工作在岗情况严格实行指纹签到制度。上班期间必须着统一工作服,戴工作帽、工号牌。工作服清洁、美观、得体,厨师服洗涤费由采购人承担,工作服洗涤费采购人不予负责。
11.成交供应商派驻人员分工实行小班分工制,每个类别的工种确定一名班组长,每周一下午召开班组长会议,交流、点评各小组工作,如有需要,采购人可随时召集成交供应商派驻人员开会。
12.成交供应商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交办的所有食堂管理服务工作,节假日期间,安排好值班。
13.由成交供应商使用的采购人资产中,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所导致采购人任何资产的损坏,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14.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各项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按章办事。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食堂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搞不法经营,否则,成交供应商所缴履约保证金视为违约金由采购人全额扣除;宴会包厢不得向社会开放。
15.对可能影响成交供应商内部管理的事项,成交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事先告知,必要时成交供应商有建议权与参与权。
16.成交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人日常管理考核(见附件,附件为考核细则初稿,具体以招标文件发布稿为准),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日常管理进行百分考核,每半年度组织一次用餐对象满意度测评,食堂员工中同一人员被服务对象投诉且确认情况属实的或被采购人发现有违反考核有关规定2次(含2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人员,所换人员须符合用工规范,并至采购人处备案。
17.双方对管理中有关事项发生意见时,成交供应商先按采购人的要求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采购人的工作开展。
19.如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或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要求连续三次未能及时整改到位,采购人可视情终止合同。
1.市场询价表、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11月22日17:3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启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启东市人民政府后勤楼517室),或盖单位公章后原件扫描发至,联系人:俞女士,联系电线.报价费用说明: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工资、津贴、各项社会保险、福利、培训费、食宿费等)、管理费、税金、国家政策性调整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一切费用。
4.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记入采购人招标市场的黑名单;(2)报价时提供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拟派人员健康证书等加盖报价单位公章,随报价一并提交;(3)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询价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4)本次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5)投入人员数量由询价单位根据采购需求自报;(6)采购人有权不予采纳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询价。